许多自由职业者不知每年可以领取120元的独生子女鼓励性补贴,而且即使知道,领取也相当困难
本报讯(记者龚正龙 实习生李雪)近日,家住省会范西路的钟女士极为不解,她不知道为何早些年还能领独生子女费,如今怎么就领不了了?
没有单位谁来管
“3年没有领过独生子女费了。”家住范西路的钟女士说,2006年之前她在一家单位上班。2006年离职,和丈夫一样成了自由职业者。“听人说,有单位的就能发,没有单位就没了,我也就没有去过问。”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这一补贴政策,如果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有工作单位,那么大多数家庭都能按时领到每年120元的补助。若没有工作单位,则基本上都不了了之。
有政策谁来落实
笔者走访了省会部分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长安区范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解答说,“自由职业者在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按照国家规定应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另外在18周岁之前领取每年120元的补助。确实有这个政策,可是没有钱我们有什么办法?这些年了,从来也没发放过。”
对此,石家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法处的工作人员给出了明确的答复:“没有工作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独生子女费应该到所在居委会登记领取。”
关于对独生子女家庭的政策性鼓励和补贴费用,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双方均属于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一方为城镇无业居民另一方为农村居民的,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从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中支付。”笔者将对此继续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