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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案”倒逼城管制度革新
作者:王石川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205  更新时间:2011-05-13 21:21:27  文章录入:admin

  那把小刀本来是用来割香肠的,2009年5月16日,33岁的小贩夏俊峰用它刺死城管中队长申凯和队员张旭东。2009年11月1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夏不服提起上诉,现在仍在等待二审开庭。三个家庭的顶梁柱倒了,这一起悲剧本来可以避免。(5月9日《南方都市报》)

  据最新消息显示,夏俊峰二审被判维持死刑,这也意味着一把香肠刀,毁了三条命。

  表面看,这起悲剧有其独特的个性色彩,但放在虽不长却复杂的城管史中,这又是多么让人熟悉的血案场景!比如,该案与2006年北京无证摊贩崔英杰刺死海淀区城管副队长李志强一案,极其相似:相同的原因,相同的情节,相同的结果,甚至连凶器都相同———都是香肠刀!

  悲剧一起又一起,令人错愕而黯然,原因究竟在哪?在一些地方、一些时候,城管和摊贩为何成了势不两立的双方?针对夏俊峰一案,在沈阳市沈河区当了24年人大代表的中科院教授冯有为感叹,“他们都是制度的牺牲品”,这是执法者权力无限度扩张,老百姓的权利却没有得到保障的失衡下的恶果。诚哉斯言!

  说是制度牺牲品,并非虚妄之谈。毋庸回避的是,当前,城管存在“一重一多”现象,一重,即承担的任务繁重,城管动不动就被推到一线,大大小小许多事情都交给城管;一多,即手中的权力多,有人粗略统计,城管的执法覆盖13个领域:市容、环卫、城市规划等,拥有三百多项职权,有城管队员甚至自称,只要没人管的事儿民众就会找城管。一方面是任务重,另一方面权力大,这是城管气势汹汹、怒向摊贩的主要原因。

  一个诡异的现象是,不少城管队员原本出身社会底层、基层,有的城管队员本来也是摊贩,但摇身一变为城管之后,不到多久便变得暴戾而傲慢起来,对昔日的摊贩吆五喝六、拳脚相加,这种“制度化生存”委实耐人寻味,这就说明城管队员并非天生邪恶,只不过在执法过程中日益充满戾气。

  因此,城管制度无论何去何从,都必须进行大的手术。一方面维护城市环境,疏通城市秩序确实离不了城管,另一方面摊贩要生存,要活路。因此,必须找出城管与摊贩共存的最大公约数,确保两者共存。 □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