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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高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
作者:刘永明  文章来源:天涯杂谈  点击数 217  更新时间:2009-10-22 21:34:50  文章录入:admin

为了改善民生,扶持弱势群体,增强弱势群体的自主创业积极性,执行藏富于民的伟大举措,政府减轻税负,大幅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城乡就业,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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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湖南省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0元;县(市、区)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500元;农村及其他地方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500元。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市、州政府所在地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0元;县(市、区)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0元;农村及其他地方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0元。2008年1月1日起,全省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统一提高到月营业额3000元。2008年7月1日起,湖南省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月营业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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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了政府对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是很重视的,但对个体户来说还营业税起征点还是太高。比如说一个体户一天营业额为170元钱,销售利润为20%,毛利润为34元,减去房租每天10元,水电费及其它开支每天5元,税5元,纯利润就只有14元了,月纯利润为420元。
   我国目前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月,“三险一金”均可在税前扣除,同时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离退休工资等免征个人所得税,以此计算,月薪在
2500元以下者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这说明个体工商户月收入570元就向国家交纳了150元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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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城市低保标准从2006年12月开始,由以前的每人每月146月调整为166元。那么说上述个体工商户月工资比城市低保人员收入要多254元。最起码的一点,小资个体工商户他们的精神是可贵的,他们的对人类虽然没有多大的贡献,但他们为了不增加政府的负担而为了那微薄的收入进行苦心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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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城镇的小资个体工商户可以说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他们比农民工、打工仔的生活环境还要差。他们没有地,他们很多人是因年龄的问题、家庭问题、技能问题的约束无法去寻找其它生活来源之路,不得不一日二十四个钟头都守在那个很小很小的空间里,不得不靠着那点小生意来维持家庭生活。
   在市场经济中,大型超市、商场、批发部、宾馆等都成了消费者的集中地,他们要占消费营业额的80%左右,小资个体工商户的市场空间已经被他们挤得无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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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政府出台了很多惠民政策,种田有补帖、养猪有补助,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进入了农村。但在大学生学费过高、小数地方下岗职工没人管、城镇小资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过低的现像。现恳请社会高层管理人士来关注提高小资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