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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恶势力团伙持砍刀镐把勒索商贩打警察 |
作者:张雷杰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268 更新时间:2009-11-24 14:54:55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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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泉市人氏刘建武等九人四年时间内,经常“手持砍刀、镐把、棒球棒等,以殴打、恐吓等手段强占饭店、敲诈勒索、威胁警察,”在街头“气焰嚣张、威风凛凛”称霸一方,昔日百姓胆战心惊,今日拍手称快。 曾长期称恶一方的刘建武等九人,日前被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本月十五日,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建武犯罪集团涉黑一案开庭审理,今日,山西检方公布案情。 之后,刘建武以二万元,强行购买了该饭店,并作为团伙据点长期称恶一方,该团伙成员经常用砍刀、镐把、棒球棒等,以殴打、恐吓等手段强占饭店、敲诈勒索、威胁警察,甚至连街头的早点摊贩也不放过,最终强迫被害人拿钱“买”平安,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起诉书称:刘建武纠集白海东、刘福生、贾洁新、张强等人,有组织地组成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手段,二OO五年至二OO七年十月,先后十五次有组织地实施了敲诈、伤害、抢劫、持有枪支、杀人等犯罪活动。 起诉书显示,仅二OO六年四月至十月间,阳泉市开发区康达小区受到刘建武集团殴打、敲诈、恐吓的小商贩就达十余人。而持枪伤人的情况在该犯罪集团也并不鲜见。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八日,与刘建武一起吃饭的杨某,因拒绝与其喝酒,被刘建武枪击致重伤。案发后,警方从该集团处搜缴三支自制步枪。 二OO七年六月下旬的一天,刘建武的妻子驾车违章,被一名交警暂扣驾照。刘建武得知后,安排白海东,纠集数人携带棒球棒、钢甩鞭等凶器,乘车赶到该交警的值勤岗上,推打这名交警。随后,刘建武又强行将该交警拉入附近一店铺,继续威胁推打该交警。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检察机关以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罪将刘建武等八人起诉。随着另一犯罪嫌疑人韩晓强的自首,该团伙其他一些犯罪事实浮出水面,检察机关遂补充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