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流动小贩自愿交回牌照计划延展一年
本站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1日 | 阅读次数: | |
来源:互联网 | 来源日期:2008-12-01 |
政府今日(十二月一日)公布,流动小贩自愿交回牌照计划会延展一年至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流动小贩自愿交回牌照计划在二○○二年开始实施,有效期原为五年,由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计划于二○○七年延长一年至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据该项计划,持牌流动小贩如自愿交回牌照,可选择以下任何一个方案:
* 挑选一个空置固定摊位,成为固定摊位持牌小贩;
* 选租公众街市一个空置档位,并享有若干特惠租金优惠;或
* 领取三万元的特惠金。
食物环境卫生署发言人说:「鉴于政府现正检讨小贩发牌政策,检讨结果可能影响流动小贩牌照的运作,而多个小贩商会亦要求延展流动小贩自愿交回牌照计划的有效期,本署决定把流动小贩自愿交回牌照计划的有效期延展一年至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八年九月三十日,共有401名持牌流动小贩根据该计划自愿交回牌照,其中320人选择领取特惠金,58人选择空置固定摊位,23人选择空置公众街市档位。现时约有559人仍持有流动小贩牌照。
完
2008年12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