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个“住家”个体户诞生
本站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6日 | 阅读次数: | |
来源:楚天都市报 | 来源日期:2009-06-19 |
经营地址即住址 居民可在家创业
(记者张乐克 通讯员孔曼)昨日,武汉音乐学院在校大学生杨景淇,领到了以自己家在北湖街的住房为经营地点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这是武汉发出的首份以家庭住址为经营地址的营业执照。
杨景淇现就读于武汉音乐学院声乐系大三,下半年将开始实习。他说现在就业压力大,自己打算边实习边创业,却被高额的门面租金难倒。他担心“万一生意不好,还得贴本钱交房租”。这次听说全民创业相关规定出台,杨景淇赶紧申请了营业执照。
目前,江汉区工商分局已接受15份以居民小区自住房屋为经营地点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申请。
根据武汉市工商局全民创业相关规定,如果在自住房屋内从事的行业不影响相邻居民的生活,并获得他们的同意,可以在家从事一些如科技开发、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小家电维修、打字复印、图文设计、动画制作等行业经营。这为困难群体、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免除了高额租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