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小贩“转正” 且慢喝彩
本站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1日 | 阅读次数: | |
来源:新华网 | 来源日期:2009-07-28 |
编者按:
据国际金融报消息 中国早有“贩夫走卒”的说法,可见小摊贩这个事物古已有之。世界其他国家,小摊贩也常常是城市一道“风景线”。既然无论是时间纵向还是地域横向,小摊贩都是城市的必然产物,如何管理好这个特殊群体,让国家从“摊贩经济”中获益,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小摊贩“转正”引起多方关注。不少专家分析,小摊贩被纳入合法经营管理范畴有利于缓解金融危机期间国家面临的就业压力;摊贩“转正”后的税费收益也将为国家财政“添砖加瓦”;其他诸如解决市容管理难题、便利消费者等好处更是不一而足。
然而,在摊贩“转正”的一片喝彩声背后,本报记者却从小摊贩、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学者处听到了不同的声音。税费、经营场所、主管部门等实际问题成为了小摊贩们关注的焦点。如果《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后续出台的细则不能解决好小摊贩的困惑,摊贩“转正”的诸多益处恐怕难以兑现。
转正利好为何不讨喜
怀疑 “不用登记固定营业场所?这个消息是假的!”
第九条: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
7月25日晚上9点20分左右,在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与潍坊路的交叉路口,两个肤色黝黑的中年男子一前一后,分别推着装满“洞洞鞋”和手提包的平板车,充分利用时间差穿过路口,闪进了人行道内侧的树荫。
就在3分钟前,流动摊贩两人组还在东方路齐鲁万怡大厦北边的公交车站旁做生意。在攀谈中,记者发现卖“洞洞鞋”和“手提包”的两位男子对新出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一无所知。当记者提到“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时,卖“手提包”的男子显得颇为激动:“不用登记固定营业场所?这个消息肯定是假的!”
“就算我们真的去申请,他们(工商部门)也不会帮我们办的。”在记者反复解释这是国家政策并非空穴来风后,卖“手提包”的男子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他向记者抱怨:“上面出的政策总说会对百姓好,可你看,下面有谁执行过?”
7月26日晚,在中山公园摆摊的李刚(化名)也差点上演一出游击战。当记者找到他时,他正忙着收拾摊位:“先等一下,等我到安全地带,咱们再谈。”之所以如此紧张,是因为在一分钟前,不知从哪儿传出“有人过来查了”的声音。
不过,还没收拾完,旁边的小贩就提醒李刚这是一场虚惊。“很正常,都已经习惯了。有时候,一个晚上要折腾好几回。”李刚无奈地笑着说。他对意见稿的出台表示“非常赞同”:“哪个小摊贩不想有合法身份?”
质疑 “指定一个没人气的固定场所,小贩们会去吗?不会的!”
第十条: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李刚直言,如果固定经营场所,收益可能减小,“单从收益上讲,如果收益比以前少很多,那还争着加入个体工商户干什么?”李刚旁边的一位小贩也向记者透露:“今年情人节光卖花就净赚了几千元钱,如果真的固定场所,那收益会大大减少。”
不过,市民却对固定经营场所“拍手欢迎”。退休教师邓先生就对记者说:“以往在路口,常常发生小贩堵车的情况,所以,固定其经营场所比较合理。既让小摊小贩获得生存空间,又让居民减免了出行等各方面的麻烦。”
但在地铁2号线世纪大道地铁站,忙着在出站人流“大爆发”前“请走”流动小贩的两位地铁保安却对该项规定的可操作性提出质疑。他们表示,地铁周围之所以聚集如此多的流动商贩,就是因为这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指定一个没人气的固定场所,小贩们会去吗?不会的!”其中一位地铁保安向记者撇了撇嘴,认为这条规定“没用”。
牢骚 “城管是解放了,可是我们工商却要深套其中。”
第十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年度验照手续。
登记机关应当通过主动上门验照等多种便捷方式为个体工商户提供验照服务,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意见稿发布后,在工商人士聚集的中国红盾论坛上,工商所巡查板块出现了一系列与《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关的帖子。
在《请大家为〈个体工商户条例〉修改提意见》帖下,网友西行骆驼回帖表示:“主动上门验照是我们很多地方一贯的做法,这种做法有一定合理性。可以在内部推广。但是写到条例里就不对了,这就给了经营户硬性理由不到工商所验照了。不利于管理!只能让执法人员疲于奔波。不支持!”
网友山中雄鹰建议:“我们是否可以学习交通部门对驾驶资质的年审做法,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前来验照的个体户一律自动吊销营业执照,在各自的业务系统中把该个体户的信息自动转入吊销的数据之中。”
在7月21日就出现的《万分火急,兄弟们,快点》一帖中,网友老蚂蚁表示,“流动个体工商户的特点就是流动性大,不便于工商部门管理”。在7月22日出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意见3千万流动摊贩有望“转正”》转帖中,发帖人黑牛对新闻报道中“全国3000万流动摊贩们有望变身成为合法的个体户,进入固定区域摆卖”提出异议:“事实上很多小贩卖的是盗版碟、假名牌等,根本没法登记业务范围,这样城管是解放了,可是我们工商却要深套其中。”
拒绝 “如果我去登记了,每天却要上交100块钱,那谁还摆摊?”
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各种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第十八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李刚对可能成为“个体工商户”后所缴纳的税款产生了一丝疑虑:“毕竟,不是每天都这么走运有很多行人过来买东西,而目前每天的收益总体上只能够养家糊口。如果成为个体工商户再交一部分税款出去,生活岂不是要更艰难?但我们愿意交一些管理、卫生方面的费用。”
但更多的流动摊贩并不想缴纳各种费用。在地铁2号线东昌路站3号口,一位女摊主告诉记者,一些摊主白天另有正职,在这里摆摊就是为了不交各种费用。她反问记者:“如果我去登记了,每天要上交100块钱(各种费用),那谁还摆摊?”
一组数据足以证明李刚和同伴们并非多虑。2006年发布的《民营经济蓝皮书》认为,个体工商户“损兵折将”,主要是由于个体工商户创业成本过高,费大于税,税费负担重。税费问题曾导致个体工商户一度大幅度“减员”。(记者 李媛 实习生 黄烨)
细则恐后继乏力
刺激经济配套先行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这样的转变对于我国经济有一定刺激作用。一直以来,个体工商户为中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如果能规范和明确流动性摊贩的个体户身份,将对刺激经济发展以及促进就业带来一系列有利影响。只不过,我们还需要后续的配套机制。
街头摊贩后续管理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销售的产品质量和发展资金来源问题。摊贩的无规律流动性往往容易给消费者造成隐患。例如,质量保障、纠纷的解决机制等。政府必须参与制定类似的后续机制,因为单凭摊贩和消费者双方无法有效解决类似问题。如果摊贩的信用体系不能完善,那么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没有“胆量”借钱给这些个体从业者。
此外,这些流动摊贩在“转正”之后,如果需要雇佣工人,还将涉及到社会保障体系。在目前相关制度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摊贩们多雇佣一个人,就要多负一份责任。
建议取消税收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摊贩的转正,并不能终结摊贩与城市管理者之间的“猫鼠游戏”。有部分业者愿意转型,另一部分却没有兴趣。
一部分长期摊贩可能会转变,但是要看所收的管理费等是否合理。而另一部分可能是临时性的,比如白天打工,晚上在街边卖小玩意。目前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也较高昂,且手续繁琐。这一问题也将困扰流动摊贩的转变。我建议直接取消对他们的税收。(记者 孙维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