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在长安镇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试行办法》出台
本站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8日 | 阅读次数: | |
来源:广州日报 | 来源日期:2009-09-16 |
本报讯(记者马骏 通讯员 莫艳芬)以往台湾居民在大陆申办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美元以上,现在却可直接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申请执照,从而大大降低准入门槛。
记者昨日从长安镇工商分局获悉,东莞市工商局目前正式出台了首个《台湾居民在长安镇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该办法台湾居民可用自己的名字,在位于长安的广东众源城内申办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降低门槛吸引台湾投资
据了解,一直以来国家允许港澳居民在大陆申办个体工商户,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外贸市场逐步萎缩等影响,欲开拓大陆市场的台湾居民希望与港澳居民一样,能在大陆申办个体工商户。针对这一实际需求,东莞市工商局参照《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了《台湾居民在长安镇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试行办法》。
根据该办法,台湾居民可用自己的名字,在该镇广东众源城内申办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其经营范围包括零售业、餐饮业、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计算机服务业以及软件业等多个行业和服务领域,从而大大降低原有的资金准入门槛。
台湾居民高碧莲在东莞市南城区一家台资企业工作,主要从事百货外贸行业,但因先前的企业注册资金过高在营销网点布局方面难以称心拓展,当获悉该试行办法后,她首先在广东众源城台湾馆设下销售点,并成功申办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个体工商户方式取得营业证照从而直接对外经营,觉得非常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