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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就业:来沪农民工就业状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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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取得代表性较好的资料,同时也切实可行,笔者选择杨浦区闸殷村和虬江码头这两个农民工集聚的居住地,组织人员实施入户调查,共发放问卷350份,回收的有效问卷计308份。本调查的目的是要了解来沪农民工的就业状态,选择农民工集聚的居住地比选择农民工集中的工作单位(比如建筑企业)效果要好。在居住地,调查对象的工作五花八门,他们在年龄、性别等上的分布也接近于自然。所以回收同样的问卷量,了解的情况比较全面,获得的信息也较多。当然为了对现象深层原因有所解释,在调查中我们也辅助做了一些访谈。本调查涉及的问题按内容分为三类:背景、事实和认知。背景要了解外来农村劳动力个人、家庭及来源地特征等基本情况;事实要反映被调查者从事非正规就业的实际状况;认知则要反映被调查者的态度和主观感受,包括意见、认识、情感等。

1 基本情况
    调查总体的性别构成:男性201人,占65.3%;女性107人,占34.7%。男性明显多于女性,这表明离开农村的外出务工者以男性为主。而他们的年龄构成近乎正态分布,集中于32-39岁这一年龄段,占了总数的38. 3%。25-32岁和39-46岁这两个年龄段也聚集了相当的人数,所占百分比分别为17.2%和20.8%。可见,来沪农民工以壮年人居多,青年人、中年人次之。与这一年龄结构相对应,调查显示在婚姻结构当中,已婚者以87.3%的比率占大多数。
    本调查在问卷中设计了关于调查对象文化程度的问项。数据显示,超过总数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是初中文化程度,占62.7%;具有小学和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者数量相当,平分秋色,都在17.2%左右;然而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相当有限,只占了总数的3%。这一方面反映出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的成功,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来自农村的非正规就业者的文化程度总体较低。文化程度偏低降低了外来农村劳动力成为正规就业者的概率。不过本调查在问卷最后列有一道开放式问题,让调查对象写出问卷未及而他们又想说的话,其中有人表述清晰,文字流畅,可见农民工中也有文化程度不低者。
    正如斯克雷普尼克指出,由于非正规经济就业的形成,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后会形成所谓“城市棚户”区。闸殷村和虬江码头这两个农民工集聚的居住地都处在原来上海的城乡结合部,其中虬江码头东临黄浦江,北靠森林公园,这里交通不便,街道不整,卫生和治安状况都不理想,所以出租屋非常便宜。闸殷村原来紧靠早已遗弃的旧江湾机场,到笔者调查时为止,基本情况同虬江码头。所不同的是,由于新江湾城近年来在大规模开发,周围建设中的现代化楼宇、商业中心等已经步步逼近,特别是近旁一条大道——“闸殷路”开通在即,致使杨浦区这个已存在十几年的“城市棚户”区地价一下子飙升,消失在即。
    对于本调查中“你来自何省(市)何地区?”问项,无论闸殷村还是虬江码头的被调查者都有十个左右省(市)的回答。但是数据显示,两个农民工集聚居住区都有比较突出的地缘特征,也就是说农民工来源地的分布非常不均匀。这两个集聚区来自江苏省的农村劳动力都占第一位,其次为安徽省,再下来是四川省和河南省,其他省(市)加起来不到10%,零零星星的可以说微乎其微。如果进一步分析到地区,如对江苏的农民工,可以发现来自苏北的占90%以上,其余来自苏中,来自苏南的一个没有。
    就调查总体而言,农民工靠亲戚或朋友来上海是两个基本渠道,合起来占42.5%。经这两个渠道进城找工作的成功率比较高, 可以省去中间费用,还可以降低受骗上当的风险。在托达罗乡-城劳动力迁移模型之后, 发展经济学界有人指出,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迁移往往比之表述更复杂,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农村人口并不是进入城市简单地成为移民中无差异的一员,实际上许多人是在自己的同乡、亲朋直接或间接帮助下离开农村进城找工作的;而且很多人进城后还要利用亲缘关系来改善他们在城市找到工作的前景, 以便平滑他们从农村到城市的转变过程。不过引人注目的是,现在只身进城闯荡的农民工也不在少数,比重几乎与亲戚帮助相同,为25.3%。通过机构介绍来到上海的农民工则不多,大约在10%左右,这说明各类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参与程度仍然较低。另外结合性别分析可知,选择“来之前配偶在上海”这一答案的女性远多于男性。

2 非正规就业总体情况
    本调查所及的被调查者在上海分三种情况就业:①在正规部门就业,但都是非正式工;②在非正规部门就业;③自己做事。所以他们无疑都是非正规就业者。考虑到大多数农村劳动力难以成为正规就业者,本调查设计了“你目前在上海从事的工作”的问项。被调查者的回答显示,调查总体的非正规就业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建筑业、零售、餐饮、制造业、交通运输等劳动密集、低技术水平的行业,干的大多是苦、脏、累、重、险、毒、高(温) 等工种,如空调安装工、家庭装潢木工、建筑企业瓦工、码头搬运工等。从事服务业的有宾馆饭店服务员、门卫、保安、美容美发、修理、环卫等。此外干个体的有摆小摊、收废品、理发、做保姆、做钟点工等。
    在调查总体中多数人收入高出上海市最低工资水平,也就是960元/月。如果再比较农民工来源地的收入水平,就更能说明非正规就业的确具有反贫困的意义。但如果考虑到农民工及其家庭在上海生活(在上海消费、子女在上海上学等),比较上海人的收入和消费,农民工收入偏低又是毫无疑问的了。2008年上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400元。,调查总体中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和1000-2000元者占大头,两项合计为89.3%,而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尤其是3000元以上者非常之少,分别为8.4%和2.3%。
    结合被调查者对问卷最后开放式问题的回答, 农民工对劳动收入的意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①工资被拖欠。如一位建筑工地上工作的农民工反映:虽然他每月都可领到工资, 但“一般工钱都发不够, 只有一两次发够了”;再如在超市卖服装的被调查者反映:其工资经常被扣留一部分,这些被扣留的部分后来往往雇主会以种种借口而拒补。②同工不同酬。据被调查者反映,非正式员工和正式员工的待遇差别是很大的,同样干活,薪酬迥异,非正式员工常常不到正式员工的一半。鉴此,在本次调查中,不少被调查者强烈希望能得到公平待遇。
    虽然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不是很高,但是他们对目前从事的工作还是表现出很高的满意度,大部分人都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分别为19.2%和43.1%。进一步分析被调查者在问卷上的回答,可以发现满意度和工资水平的相关性还是很明显的。因为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尤其是3000元以上者多数也回答很满意,要么起码回答满意。而回答不满意者或很不满意者几乎月收入都在1000元以下这一档。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来沪农民工虽然也普遍希望收入有所提高,但总的说来,他们的期望值比城市职工还是要低许多。所以观察到他们比较容易满意也就不奇怪了。
    因为非正规就业有“他雇”和“自雇”之分,所以本问卷中第11个问题是“你现在是自己做生意还是受雇于人?”以便了解在调查总体中“他雇”和“自雇”的各自比重,同时把“他雇”和“自雇”区分开来。数据显示,在调查总体中自我雇佣的比重是29.8%。也就是说,在308人中,“自雇”的有92人(其中闸殷村54人,虬江码头38人),“他雇”的有216人(其中闸殷村97人,虬江码头119人)。就自我雇佣(即“自己做生意”)从业者而言,又分“有雇人”和“没有雇人”两种情况。“有雇人”意味着自我雇佣者自己还是个小老板。调查发现,“没有雇人”的占绝大数,“有雇人”(做小老板)的只占14.3%。而且在自我雇佣的做小老板的从业者中,有工商登记的只有屈指可数的4人。不过,我们并不能因此就下结论,说做老板的工商登记者很少。因为这两个农民工集聚的居住地都是“城市棚户”区,一般只有做小老板的才会也住在这里,非正规部门正是自我雇佣的做小老板者的专属空间。做大老板者一般都身处正规经济部门,这样一来就势必超出了非正规就业的范畴。如果因为自我雇佣做小老板者工商登记少,就说做老板者工商登记者少,这显然犯了“简化论”的错误。
    当然在非正规就业领域,由于劳动者权益这个敏感问题与“他雇”有内在的逻辑关系,本问卷调查的重点是“他雇”型非正规就业。所以在把“他雇”和“自雇”区分开来以后,本问卷从第11个问题以后,都是针对“他雇”型非正规就业展开的。这样一来,调查总体就要从308人调整为216人,这是读者理解以下数据分析前所要注意的。
 
 
3 “他雇”型非正规就业
   “在我国的非正规就业,主要是指广泛存在于非正规部门和正规部门中的,有别于传统典型的就业形式。” 对于界定非正规就业,“劳动时间不固定,具有不合乎劳动者意愿的任意性”就是很重要的一条。被调查者中大多数人的日工作时间超过国家法定标准。在216人中, 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的只有60人, 占27.8%,还有48人因从事的是非全时工作, 每天的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占22.2%。而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人员在调查总体占一半。另外就是每周工作时间,70%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止5天。有的饭馆的服务员每月只休息2天,私营餐馆的工作量较大, 大约每天10小时以上, 且下班时间与客流量联系紧密, 经常加班加点。
    在有加班的对象中,对于“你超过八小时的工作算加班吗?”的问项,回答结果也不令人满意,有62.1%的人回答无论是在节假日工作还是超过8小时的工作都不算加班。也就是说,雇人单位不按劳动法规定对加班给予报酬的情况尚相当普遍。本调查对有加班者还设计了“对雇主或用人单位提出的加班要求,你可以拒绝吗?”这一问项。因为在信息技术革命对工作模式已经产生深刻影响的今天,并非只要劳动时间不固定就是非正规就业,还必须加上“具有不合乎劳动者意愿的任意性”这一限制性条件。对雇主或用人单位提出的加班要求大多数人是不能拒绝的。
    近几年,劳动者(包括农民工在内)权益维护问题受到政府和社会空前关注,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台新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等等,一系列举措接踵而至。在调查总体中,雇主或用人单位与被调查者有劳动合同的占51.4%。对于非正规就业,应该说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结果。因为非正规就业就其本身的“非正规性”而言是排斥签定劳动合同的。而现在,在调查总体中雇主或用人单位与被调查者签有劳动合同的已过半数。这充分说明,非正规就业领域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并不是政府发挥作用的“盲区”,关心和不关心大不一样。只要措施得力,就能取得成效。当然,在非正规就业领域要求劳动合同签定率达到100%也是不可能的,实际上,如能再提高十个百分点就很理想了。
    为了了解非正规就业的工作稳定性,本调查设计了“你现在做的工作以后可以稳定地做下去吗?”和这“近三年(2005年以来)你在上海换过几次工作?”这两个问项。回答“可以”和“不好说”的恰好各占50%。近三年(2005年以来)未换过工作的占51.9%;近三年换过工作“一次”、“二次”、“三次”的各占12.0%、10.2%、11.1%;近三年换过工作“四次以上”占14.8%。把这些数据与正规就业情况比较,非正规就业的不稳定性的确很突出。当然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把闸殷村数据和虬江码头数据加以对比。
    对于正规就业,工资收入逐年有所增加是常态,那么非正规就业的情况如何呢?调查显示,在调查总体中回答“是”和“不是”各为121人和95人。而进一步对“是”的后继回答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工资增加的原因不尽相同,但是不外乎:①随着工作年限增加,工资会有所增加;②随着社会工资总水平上升,工资会有所增加;③如果岗位级别提高,工资会有所增加。
    界定非正规就业,“社会保障缺失或不规范”是重要的另一条。为此,本调查设计了“你有雇主或用人单位提供的综合保险吗?”这一问项。上海是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跨省市流动就业的主要输入地之一。这些年来,随着上海外来流动人口迅猛增长,为了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002年7月上海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2005年8月,上海市政府又对这一“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主要以户籍为区分标志,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性质是社会保险,由政府强制实施。凡在上海市行政区内使用外来人员的单位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均须按规定参加。二是综合保险的缴费主体为用人单位,个人无须缴费。三是综合保险着力解决外来从业人员最急需和关注的工伤、生病、养老等问题。本制度推行已愈六年,虽然要求每个外来务工人员都必须参加,但实施起来困难不小。调查显示,在调查总体中回答“有”和“没有”各为99人和117人。这说明综合保险对来沪农民工的覆盖还是缺口不小的。
    应该指出,来沪农民工即使参加了“综保”,也不能认为非正规就业与正规就业在社会保障上的差别就被扯平了。因为“综保”与“城保”的保障水平相差太大,同时没有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形成方面“托底” (即扮演“最后出台角色”)的那一块。另外在用人单位缴纳的强制性上也问题多多,例如逃缴、漏缴、“羊毛出在羊身上”等等。
    如果用“劳动合同签定与否”作为自变量显示,签定劳动合同对被调查者现在的工作可以稳定地做下去是有帮助的(因为在签定劳动合同的111人中,回答工作以后“可以”稳定地做下去的是74人,回答“不好说”的是37人;而在未签定劳动合同的105人中,回答“可以”的只有34人,回答“不好说”的却是71人);中者显示,签定劳动合同对被调查者工资逐年有所增加是有帮助的(因为在签定劳动合同的111人中,回答工资逐年“是”有所增加的是77人,回答“不是”的是34人;而在未签定劳动合同的105人中,回答 “是”的只有44人,回答“不是”的却是61人);后者显示,签定劳动合同对雇主或用人单位给农民工提供综合保险也是很有影响的(因为在签定劳动合同的111人中,回答“有”综合保险是75人,回答“没有”的是36人;而在未签定劳动合同的105人中,回答 “有”的只有24人,回答“没有”的却是81人)。对三个列联表分别计算 系数,可得0.352、0.162、0.371三值。这说明,签定劳动合同对保护非正规就业者的权益可发挥重要作用。
    为反映被调查者的诉求,本调查设计了“对于自己在上海的工作,你以后最希望的是什么?”这一问项。备选答案有四个:①工作的稳定性能提高,不希望被随便解雇;②工作的正规性能提高,以便得到和正式职工一样的社会保障;③工资收入有较大提高;④不管干什么工作都受到尊重。这是多项选择,调查显示:①对比闸殷村和虬江码头,被调查者对这四个备选答案的选择没有显著性差异,由此我们能够肯定现在农民工的几个主要诉求;②选择“不管干什么工作都受到尊重”和选择前三个备选答案没有显著性差异,说明现在农民工诉求趋于向较高层次提升。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被调查者在回答问卷最后开放式问题时用笔写出的一些诉求:“希望有养老保险,现在许多单位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希望用人单位能严格执行劳动法”;“希望对外来人员一视同仁,给子女上学以方便,解决我们的难题”;“希望能够同工同酬,真正得到老有所保、老有所养,而不是停留在形式的保障上”;“希望不要再把农民工边缘化了,农民工都是弱势群体”;“希望政府对我们外来务工者多关心,能切实维护我们劳动者的权益,督促用人单位重视我们的社会保障,打击用人单位的非法用工,使我们的权利能得到保障”。

作者简介:张彦,1950年生,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提交论坛:中国社会调查六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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